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

[燒毀的燒烤店]2017.09.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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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迷路危險指數:★★★☆☆ (建築結構焚毀塌陷、火災後產生不好的有毒物質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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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街上迷路時,驚覺那間熟悉的石頭火鍋看起來怪怪的。

怎麼個怪法......

就是覺得外觀設計突然變的更有格調了,應該是大師級的設計師,才能設計出這麼頹廢美感的火鍋燒烤店。

深受頹廢的藝術風格吸引,我決定過去仔細瞧瞧。

沒想到我定眼一看,哇靠,是真的整間餐廳都被拿去燒烤了......

這間火鍋店發生大火,全毀了。老實說我覺得很惋惜,畢竟這裡是迷路狼全家福一起來聚餐過的地方啊......。

記得那次聚餐,連奔波於救護車工作、很難得有機會一起聚餐的狼爸都有來吃。

火鍋店燈光美氣氛佳,外觀設計在同業中也是獨樹一格,讓人印象深刻。

雖然地點毀了,但埋在廢墟底下的小小回憶,至少能夠長長久久。

這場悲劇,就交給保險公司來善後吧......

(謎之聲:原來火鍋店你是古蹟!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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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17年06月19日晚上9點39分,火鍋店發生大火,直到10點10分才撲滅火勢。

我的照片是9月初拍的。

▲警消人員滅火當時的照片,蘋果新聞。吳世龍攝。


▲戶外的機車也慘遭祝融。本來停了一排機車,幾乎全滅,現在只剩一台還留在現場。


▲大片的鐵皮屋頂全塌。

有網友說,他看到裡面竄出濃煙,就趕緊跑去結帳閃人了。

然後有人回他:你再堅持5分鐘就不用付錢了......

▲餐廳外另一角度。

▲右邊鐵皮屋頂下的轉角位置,就是迷路狼曾經和全家人聚餐的那一桌。(擦淚

餐廳裡面本來是有木作裝潢天花板的,燒毀之後完全化為灰燼了。

▲倒塌的裝潢木條。

▲餐廳外觀和一些來得及被帶出來的擺飾娃娃。

原本牆上有一面鎮煞的鏡子,現在被拿掉了。

裡面原本還有放一系列漫威的英雄公仔,有些還絕版了。不知道有沒有被帶出來。


▲之前門口收藏品的照片。攝影:楊楚林小姐(取諧音),取自她在蘋果新聞下方的留言。

櫃檯附近還有一個水族箱,那缸金魚恐怕也......

▲今天沒有工人來這裡工作,沒人可以讓我問路,於是我走到這邊就迷路了。

▲車道側面的狀態。

▲搬出來棄置一旁的機械。

▲車道,以前來的時候就是把車開進這裡。

▲餐廳後方的停車場。


▲看起來還好的後門

▲地上堆放了一些雜物,垃圾堆裡包含一隻傳遞了無數次點餐內容的對講機。

▲躦進鐵皮後門的縫隙,發現後門外觀看起來還好,裡面卻是慘不忍睹。

一進入後方廚房,便聞到一股酸腐臭味。應該是火鍋料與肉類腐敗的味道。

▲鞠躬盡瘁的滅火器。

▲角落的汽水。玻璃瓶全部爆開,跟融化的塑膠籃合為一體。

▲如果撇開火災這件悲慘的事情不說,我覺得這質感很棒,堪稱(恐怖的)藝術作品。

▲崩塌的廚房後製作區塊。

▲易燃物:菜單、點餐單。

▲散落一地。

▲沒被燒毀的部分還能看到一些好吃的燒烤火鍋料品項。

我最喜歡的其實是一口酥和北海道雪糕。

▲焦碳中的焦炭。

▲廚房區。

▲燒焦的小架子。

▲大瓦斯爐。這個應該是用來煮火鍋湯底的。

▲抽油煙管。

據新聞報導,是說員工發現疑似廚房抽油煙機起火。

但是網路新聞頁面底下的留言,卻也有自稱是員工的人,說明明就是客人烤肉不慎失火的。

事實為何,只有等待進一步調查才知道了。不過調查結果是不會特別來公開的。

▲燒熔的水桶。

▲通往二樓的雜物間。這邊受損較小。為安全與時間考量,迷路不上進。

▲許多櫃子上都有貼類似的A4紙,這應該是清點損失(報保險理賠)用的。

▲存放食材、備料出餐的地方。

▲牆上的磁磚都爆裂掉落了。

▲由內往外拍的角度。

▲右邊的情況。(倉庫與廁所)

▲左邊的情況。(冷氣機)

▲砸在座位區的屋頂與冷氣管路。

▲原本堆放木炭的貨架。

▲燒到扭曲變形的支架。

▲由內往外拍的景象。

▲同一角度內部原貌(圖片來源:連結)

▲要離開前,不忘再拍了一張以前我們全家聚餐時坐的地方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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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話:

雪糕最好吃了~本來想要找看看有沒有冰櫃跟融化的雪糕,不過並沒有找到。

探勘火災災後現場,應該可以讓大家更加了解火災的威力與可怕。

會釀成火災,往往也都是一些小細節上的疏忽,不外乎就是線路老舊、工作場所的油汙嚴重堆積未確實清理、易燃物太過密集、滅火器材數量與緊急應變教學不足等等,漣漪效應一般展開,最後一發不可收拾。

所幸這場惡火,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,是不幸中的大幸。

打火英雄們辛苦了!

▲聯合新聞網,記者蕭雅娟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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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這個部落格的圖片、影片,都是從網路上抓來的;故事都是憑空想像的。請勿非法入侵人家的土地──迷路狼。



2017年8月19日 星期六

[命案現場旁之廢棄宅邸]2017.09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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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迷路危險指數:★★☆☆☆ (沒有明顯的危險。)

※警告,這次的探險故事包含死亡事件、對於遺體的描述、遺體照片、影片等(有打馬賽克)。
有忌諱者不宜觀看,建議年滿18歲以上觀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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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序】

迷路狼的職業基本上和廢墟、和攝影都無關。

但這次正是因為工作關係,才接觸到了本篇故事中的命案。

這次的故事,可說是疑點重重,因此我重返事發現場,進入一棟廢棄的宅邸,找尋看看有沒有蛛絲馬跡。



但我畢竟不是檢調相關人員,也不是親屬。

我來此,頂多就是身為一個好管閒事、喜歡探險、喜歡廢墟的人而已。

即使什麼都沒找到,起碼我還能拍攝廢墟的殘破寧靜之美,也不至於白跑一趟。


這次的故事,會用「倒敘」的方式來寫。

畢竟迷路狼的部落格,廢墟才是主角嘛!

所以就從事發的21天後,我重返命案現場旁邊的廢墟作為開始。

廢墟探索完畢之後,再補充二十一天前工作當時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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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】

先稍微敘述一下,簡單讓各位廢友(廢墟探險愛好者朋友們)認識我的工作屬性。

我從事的職業,是救護車隨車緊急救護人員。

救護車有分為兩種,一種是公家機關的119救護車,一種則是民間救護車;我是屬於後者。

119負責第一線急救,而非緊急的勤務,就是我們民間救護車的工作。

舉凡轉院、出院回家休養、非緊急入院,都是民間救護車的主要勤務。

要是發生重大事故,有大量傷病患(例如八仙塵爆),119救護車人力不足,那麼民間救護車也會被調派支援,和119做同一線的任務。

但是更多的機會,民間救護車會遇到的Case,諸如生命垂危、放棄治療、要留一口氣回家的病患(或實際上已經往生,但是要形式上留一口氣回家的病患)。

另外,將遺體從家中、郊外、廢墟等地點搬離、脫困、送往殯儀館,也是很常見的勤務。

所以我們才會有機會處理類似這樣的現場。

簡單介紹完了,讓我們開始這次的迷路之旅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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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】

事發21天後,我隻身重返現場旁的廢墟,想檢查看看廢墟裡面有沒有留下什麼蛛絲馬跡。

一方面也能夠拍些廢墟的照片。

尤其現在正值農曆七月......我雖然沒有信這個,不過多少也有種探險的心情在。

這棟廢棄宅邸不是命案現場,但它是前往命案現場的必經之地,也是來此的人很有可能停留的地方,所以它是我的探索目標。

▲到達廢墟時,我遇到一位歐巴桑騎車路過,她戴著斗笠,穿著雨鞋,看起來應該是附近的農民。

她看到我對著廢墟拍照,就停在我旁邊,跟我說:「弟弟呀,這別進去啦!這裡不好,危險啦!」(台語)

我說:「謝謝啦,我在外面拍照而已啦!」

歐巴桑繼續勸我:「照相也不好,這裡不乾淨,以前有死過人吶!不通亂拍唷!」

在講話的同時,她就不斷的輕催油門,好像恨不得快點離開這裡。話一說完,歐巴桑就大催油門騎走了。

「死過人?是指我們上次處理的那件命案嗎?還是更早之前......」我默默想著。

▲廢墟外觀。

▲從外部觀察內部,空蕩蕩的。

▲事發當天,鐵網門是敞開的,如今被鎖上了。而且用的是亮晶晶的白鐵新鎖,還用塑膠袋包覆防鏽。

我查看了2012年(5年前)此處的照片,發現當時也是被鎖上的,但所使用的鎖頭不同,是銅色的普通鎖。

由此猜測,這邊可能是死者的故居,因此才有鑰匙能夠開門進入。

▲一進大廳,旁邊就是個向上的樓梯。

▲樓梯是鋪木的,如今家中樓梯使用鋪木的也是很少見,猜測這棟房子曾經也是蠻氣派的。

▲一樓的廁所。

廁所外面有個已經半塌的門,當時在處理遺體的時候,由於我們欠缺平坦的工作區域,我還提議可以拆下那扇門,帶到事發現場,充當平坦的地面使用。

那扇門還存在,是因為其他人沒有接受我的提議。

▲廢墟窗外的空地。牆邊的缺口,就是帶領蔡老先生走向死亡之路的入口。

▲由內往大門口拍的照片。

▲頭頂上的結構。看來這棟房子是使用HRC鋼骨結構的,這種結構價位較高,相對也更安全耐用。只要拉個皮、重新裝潢,依然是棟不錯的房子。

▲通往二樓的路,充滿瓦礫堆。

▲二樓的情況。

▲二樓。瓦礫碎片中沒有什麼特別值得注意的。

▲二樓的衛浴。

▲二樓的第二間衛浴。

令我覺得奇怪的是,這浴室的彩繪壓克力窗(原本應該是)被特地利用工具完整的取下。

實在非常莫名其妙。

▲浴室內的全貌。

▲二樓全貌。

▲通往三樓。樓梯上多了一些輕鋼架,較為不便通行。

▲三樓全貌。

▲三樓浴廁。

▲三樓窗戶一角。

▲從窗外望出去,可以看到死者蔡老先生當初走過的門,和後方的荒煙蔓草。

▲蔡老先生當時闢了一條小路,往草海的左邊走。

▲最後掉在左方兩個小山丘之間的溝裡身亡。

(即照片左邊的下陷處,接近照片中間的位置。)

▲每個樓層都探索完畢了,返程。

並沒有在樓上發現什麼值得注意的東西。

對了,家屬說死者蔡老先生生前擅長打乒乓球,我倒是有在三樓找到破爛的乒乓球和其包裝盒。

或許這裡真的是蔡氏一家人的故居也不一定。

但是如此良好的房屋,為什麼會廢棄了呢?

▲準備離開時,回到大門口,發現地面上有眼熟的東西。

▲這是蔡老先生的遺物:一個染血的布袋(印著佛光山的字樣)。

裡面裝著一把香、一瓶運動飲料、一條毛巾、最近的報紙(好像是全台大停電的報導)、證件夾(證件已被拔掉)。

布袋裡似乎還有其他東西,但是我沒去碰它。

鐮刀應該是蔡老先生當時闢草開路時所使用的。

檢診手套,則是工作當時,家屬跟我要的。

想不到他們會把爸爸的遺物丟棄在廢墟裡。

▲死亡的入口。

我本來想再進入草海中,前往事發地點再做一次勘查,可是小徑已經不見了。

安全起見,果斷作罷。

到底是什麼因素,蔡老先生要跑來這種荒煙漫草中開路呢?

家屬懷疑他是被鬼給牽走了。難道真的有這種事嗎?

▲對於蔡老先生的遭遇故事,我沒有任何斬獲。

倒是給那座廢墟做了一系列的留影。

我回首再看了廢墟最後一眼,然後就離開了現場,結束這場迷路之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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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】

廢墟探險結束了。

以下將回到21天前,事發現場的實況。(以下與廢墟主題無關,請自行斟酌觀看)

這裡再次強調:

※內容包含死亡事件、對於遺體的描述、遺體照片影片等(有打馬賽克)。
有忌諱者不宜觀看,建議年滿18歲以上觀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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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19日下午,我接獲了勤務通知,要在高雄鳥松區一帶,協助接運一具遺體。

電話中,提到「好像說遺體是掉在山洞裡」,交代得不是很清楚。

我和救護車會合後,旋即往事發現場出發。

逾半個小時後,救護車進入了一個偏僻的小山區,我們到達了現場,入口是一處廢墟。

現場家屬有兩男兩女,和一位他們請的禮儀服務人員。兩男和禮儀人員,引領我們進入廢墟、走廢墟旁邊的小路,接著來到一側牆邊的缺口。

▲廢墟旁小路。(攝影方式:SJ5000X行動記錄器。)

這個缺口以前應該是個門。從缺口望出去,牆外一片荒煙蔓草,草海中,看得出來不久前有人粗略的闢了一條小徑。

來到這裡,我心裡已經一沉,因為這種廢墟的旁邊,實在荒涼,不可能天天有人闖進去。

甚至好幾個月、一整年都不會有人跑進去裡面的。

因為有人闖的地方,總得先有個目標物。但是這片荒煙蔓草,一片遼闊,什麼目標物都沒有,滿是跟人一樣高的雜草,根本不會有人想進去。


況且,如果沒有帶開路工具,也根本進不去。

▲通往草叢的入口。

▲在小徑中前進。

我猜測,發現遺體,一定是好幾天的事了。一般來說,遺體在3~7天間會腐敗,而悶熱的夏末初秋,腐敗速度更是迅速,甚至2天內就會開始明顯變化。

所以我預設這具遺體的狀態,應該是「不好處理」的狀態了。

穿過了大約50公尺、踏過大量帶刺的草叢,來到一處山溝。

那是兩座小山丘之間的下陷處,倒也不算多深,大約半層樓深。原來這就是電話中描述的「山洞」啊...

對於這描述地景的能力,我有點傻眼。

遺體就在山溝裡,頭下腳上、正面朝上的躺著,身體覆蓋滿滿的大型蒼蠅,隨著吹來的逆風,散發會讓人久久印象深刻的屍臭味。

果不其然,已經是一具臭屍。所幸發現的時間早,腐敗狀況還不算太糟,也還沒生蛆(但是快了)。

▲事發地點的山溝與遺體。

處理臭屍,有些人會戴口罩,意圖過濾、減輕味道,而且半張臉被遮住,也比較有安全感。至少蒼蠅不會沾上你的口鼻。

可是經驗較豐富的人,知道口罩裡面會產生水蒸氣,水蒸氣會吸附屍臭,悶在口罩裡,直接就這樣吸著、臭上加臭,久久不散。所以是乾脆不戴口罩。

了解了環境與遺體狀況後,我們退出草叢,在廢墟裡討論事情。

▲退出草叢的路上。

救護車司機說:「我接到任務的時候,沒有提到是這種狀況(臭屍)的,我車上沒有器材,沒辦法處理吶!」

我也說:「下面是一個溝,看不出遺體周圍的情況是否危險,而且我們需要一些長布或繩索,還有雨鞋,才能下去把遺體救上來。」

所以只好聯絡殯葬人力公司的工人過來支援,並聯絡同樣是救護車工作的家父前來協助。

其中一名家屬聽我說需要雨鞋,也說要回家去幫我們拿雨鞋。

與家屬交談,才知道原來往生者蔡老先生是他們的爸爸。

一位家屬說:「我們老爸已經84歲了,但是身體還很好,很會打乒乓球,你們如果看到他腳上綁一袋東西,那是他跑步做重訓用的沙袋。他出門前說要去拜拜,結果人就失蹤了,我們從禮拜四就開始找,直到今天(禮拜六)才被人找到,也不知道怎麼會跑去那裡......腫成這樣我都認不得人了...」

救護車司機在等待支援的時候,帶著屍袋走到現場去放置。

半小時後,我的父親來到現場支援,也攜帶了我們所需的器材,於是我們再次前往事發地點。

父親看了就說:「這意外的吶,不能隨便移動(大體)。檢方有來看過了嗎?確定可以移動了嗎?」

家屬說:「有報警察來看過,警察說,看起來沒有打鬥的跡象,問我們同不同意?我們說同意,他們就叫我們可以連絡葬儀業者來把大體運走了。」

刑事訴訟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「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,該管檢察官應速相驗」,又「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勘驗屍傷應行注意事項」第二條規定「司法警察機關發現管轄區域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,或接受人民申請檢驗屍體時,應即派員前往屍體所在現場作初步調查,並保持現場,迅速報請該管檢察官到場為司法相驗」。

所以,依此作業準則,死亡發生地點之醫院及警察機關,有義務及責任妥為保管、維護遺體之安全,等待本轄地檢署檢察官蒞驗。在相驗之前,非經檢察官之許可,不可移動大體之後再行報驗。

我們對於警方的處理方式,感到錯愕,我也覺得事有蹊翹,這種案件不應該這麼草率。

但是警方既然這麼說了,應該是有經過主管機關的同意吧。

由於台灣檢察官人手不足,有可能一時之間無法調度,而遺體放置過久也可能引起家屬不滿,因此如果警方初步觀察沒有他殺嫌疑(且家屬同意),則還是可以將遺體移動到殯儀館冷凍,擇日再相驗。

雖然如此,父親還是不放心,所以要求家屬打給警方,再次確認是否可以移動遺體。

因為要是出了什麼差錯,這可是刑事方面的問題。

在等待的時間,父親也跟家屬小聊了一下。

父親問:「很奇怪,他為什麼會一個人跑來這種地方?」

家屬回答:「老爸就說要出去拜拜,我們也不曉得怎麼會跑來這裡闢路......有人覺得老爸可能是給鬼牽走了......」

▲我們幾位望著遺體,考量待會要怎麼移動遺體、如何站位等等。

▲救護車司機則撿了一根長長的木棍,在遺體附近試探,看看地面使否安全、有沒有窟窿等。

▲檢查地勢安全。


蒼蠅四處逃竄,如魔鬼般群魔亂舞,到處都是蒼蠅拍動翅膀的聲音。

一會兒,打給警方的家屬說已經確認可以移動遺體了。

幫我們帶雨鞋的家屬也回來了。他對我喊道:「小弟弟,雨鞋幫你帶來了!我放在廢墟這裡,你來拿一下嘿!」

我大聲道謝,然後前去取雨鞋,結果來到廢墟時,卻看到雨鞋被另一位家屬拿去穿了。於是作罷,重回現場幫忙。

山溝下面佈滿雜草,看不出附近有沒有其他的事物,有一定的危險性。

腳路(台語,指可以站上去工作的空間)不足,所以主要是由兩位資深的救護車司機下去工作,我只在斜坡上緣幫忙傳遞物品、等待要將遺體起上來的時候接手。

遺體全身浮腫、發黑,而腳部則是顯現出屍綠現象。其口部不斷冒出泡泡,發出滋滋作響的聲音,那是體內的分泌物發酵、從口中冒出泡泡的聲音。

▲工作中紀錄。

我心中想著,電影情節裡面的僵屍、腐屍都做得太假了,完全比不上真正的遺體樣貌恐怖。那些化妝師或道具師,應該沒見過真正處於腐壞中的遺體吧。

蔡老先生的遺體處於一個奇怪的姿勢,他開著雙腿,雙手則是放在鼠蹊部附近。

右側領口有一片血跡,我覺得可疑。屍體放久了是會滲出體液、血水,但是不應該往高處流。我猜測那片血跡,應該是生前就造成的。

父親拾起了蔡老先生的遺物:一個染血的布袋。

▲他覺得那個布袋礙事,本來只是隨手丟棄在一邊。但一位家屬看了,就叫父親把這個布袋拿給他。布袋從兩人之間,晃過我的面前,我看到布袋鼓鼓的,袋口露出一束拜拜用的香。

▲此布袋就是被棄置在廢墟裡面的那一個。

▲由於遺體手腳處於張開的情況時,體積過大,是沒辦法裝進屍袋的,所以必須先用長布條或繩子,把遺體的雙腿束在一起,然後再將右手綁在左腿,左手綁在右腿,以減少遺體的寬度。

再用一條長布條綁在遺體脖子上垂吊著,這樣就能利用綁帶,一位工作人員拉上半身、一位工作人員拉下半身,把遺體提離地面。

由於在山溝裡,坡度陡峭,沒空間站位,所以我們沒辦法一次就將遺體抬到山坡上。

▲我們先在附近的斜坡舖上被單,然後兩人將遺體抬起、放在被單上,有被單可以抓握,這樣就能讓更多人協力搬運遺體。

我心中默念著:「蔡阿伯,我們要把你救起來了哦!」

我們很順利的將遺體搬離山溝,放在平坦處。

接著我和救護車司機在一旁舖好屍袋,再將遺體放入屍袋中、拉起拉鍊。


▲困難的部份都完成了,我們一行人把屍袋提起,離開這片荒草。

家屬包含男丁,這時都擦起了眼淚:「老爸,要回去囉!跟著我們哦!跟好哦!我們要帶你回去了!」

運到廢墟後,稍事休息一下,然後把屍袋放上擔架床、上車離開。

▲從入口處的鐵網門離開現場。

▲推上車。

雖然有屍袋隔著,但是無法隔絕氣味。所以車子的所有窗戶都是打開的,以增加通風性。

(如果看到民間救護車的所有車窗都大開,不要太靠近啊!)

▲完工出發。

至於我們之前調派的葬儀業工人......我們這都處理完、準備離開了,他們還在山間找路、迷路中。

簡直比我迷路狼還要專業迷路。


最後,我們將遺體送入了殯儀館冷凍庫冷藏。

「哦厚!味道很重哦。」高雄市立殯儀館冷凍大樓的主管說。他正好經過冷藏庫外面,便與救護車司機小聊了一下剛才的狀況。

照理說,雖然檢方略過了現場勘驗的步驟,但驗屍官因此應必須擇日開冰庫相驗,遺體才能火化。關於死亡原因等細節,這就不是我們閒等人士可以過問的事情了。

遺體已經在第19天,9/6火化。

關於蔡老先生的死亡之迷......為什麼他說要出去拜拜,人卻跑去漫無人煙的廢墟闢草開路?

致命的關鍵到底是什麼?


這些秘密,恐怕將永遠被覆蓋在草叢當中,只有當事人才知道了......



▲工作實況紀錄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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